以信用卡進行交易,第一個動作就是刷卡,經過讀卡機或感映器的連線,取得了發卡授權中心的卡片驗證,判斷為有效卡片後;接下來商店輸入了交易金額,再經授權中心檢查持卡人額度後給予授權碼;商店印製簽帳單,交予持卡人,同時可能請求持卡人簽名確認以為請款憑證。如此持卡人的交易行為將列入發卡行未入帳單的交易明細中,依約定的帳單日繳費;商店則將本筆交易列入收單行未請款交易明細,並依與收單行的請款週期向收單行進行請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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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idaschen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